本溪县国家税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县关于做好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通知要求,结合本溪满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实际编制。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情况、2016年工作措施等六个部分,所列内容统计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5年,本溪县国税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溪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紧密结合税务工作实际,围绕各项重点业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逐步扩大宣传和影响,更加积极主动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向县政府政务信息平台上报信息40余条,9月份起开通微博账号,已发布信息66条;开通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5条,单条最大点击量90余人次,拥有粉丝60名。
(一)组织建设。县局及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亲自担任组长,局内各科室和基层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和工作职责,加强了领导小组在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方面的职能作用,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局里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与局年度重点工作一并分解落实,强化“一把手挂帅亲自抓、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为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制度建设。2015年,县局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强化内部监督检查机制,重申和明确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审查、发布权限、工作责任,以及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明确了各个环节的具体程序和时限要求等,制订了严格的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依申请公开事项得到及时有效办理,从制度和机制上保证了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三)监督检查。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着力研究改进和加强监督的方式方法,完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办法,强化自评自查。充分依托县局内部网络平台,加大对基层科所信息公开情况的全程监督,考核结果纳入全年绩效管理考核体系。县局定期组织系统内的政府信息公开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对纳税人投诉反映的问题,高度重视、认真解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一是公开税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条例》要求,以纳税人普遍关心的问题和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的问题为重点,特别是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等。
二是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等重点工作。在税务行政审批和许可方面,按要求公开岗位职责、审批程序、办税时限等内容;在纳税服务方面,及时公开税务登记、发票领购、纳税申报、资格认定等规定,让纳税人能更加方便快捷地办理各类涉税事宜。
三是党风廉政和队伍建设相关内容。聘请社会监督员,定期召开联系会,向监督员和社会群众公开我局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组织各类文体活动,并将活动图片制成展板在局办公楼内予以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在办税服务厅设置值班主任及导税员,主动与纳税人沟通,全面提升办税满意率;与财政、经贸部门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参与本县重点项目的事前筹划、涉税辅导、效益评估等流程,以最快的速度、最好的服务帮助我县重点项目和企业解决相关涉税问题;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在本溪县“纳税人学校”举办所得税报表填报等多次培训,得到纳税人一致好评。税收宣传月期间,发放小型微利企业宣传材料500份。开通“本溪县国税”微博账号和“本溪县国税”微信公众号,及时在线解答纳税人提出的各类咨询,向他们宣传最新的政策法规及办税事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接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现阶段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项目。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2016年度工作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还有差距。2016年,我们将继续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重点,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坚持以公开促进服务,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征管各个环节,抓好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利用税收现代化的有利契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最大的实效。
本溪县国税局
201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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