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满族自治县民政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2015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以保障低收入群众的基本生活为出发点,进一步完善了社会救助及救灾体系
1.城乡低保工作扎实有序。一是及时发放城乡低保金。已发放城市低保金1498.33万元、农村低保金958.67万元。二是规范开展城乡低保对象审批、排查工作。通过召开城市低保听证会和农村100%入户调查方式,退出城乡低保对象704人,新增城乡低保对象448人,现有城市低保2831户,5209人,城市低保边缘户为62户,180人;农村低保对象3089户,6047人;农村低保边缘户为28户,76人。三是完成低保、五保的提标10%。
2.城乡医疗救助有效缓解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一是开展医疗救助,共参保城乡低保及边缘对象10509人,参保金额为91.29万元,发生门诊救助2402人次,救助金额13.83万元,住院救助318人次,救助金额为20.14万元;二是发放2014年度二次医疗救助金80.60万元,救助102人。
3.春耕救助及临时救助充分发挥了“及时雨”作用。救助农村低保对象5809人,农村低保边缘对象73人,按照低保对象100元/人,低保边缘对象50元/人的标准共发放救助金58.46万元,同时辅以临时救助资金32.6万元,有力的保障了对城乡困难群众的应急救急工作。
4.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截止9月末,依托各乡镇行政大厅分别建立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窗口,对家庭生活发生“急难”进行受理、救助,共受理1308件,转办25件。下拨救急难资金共计32万元,其中农村24万元、城市8万元。全县共救助急难群众124人次,共发放“救急难”资金15.93万元,切实做到了托底线、保民生、促和谐。
5.核对工作顺利推进。对新申请低保待遇的家庭实行100%审查,上半年共受理155户445人的核查申请,并及时出具核对报告,为低保审批工作提供了可靠的参考依据。
6.防灾减灾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全面做好2015年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截至目前下发冬救助款250万元,救助灾民2万余人;二是以“科学减灾、依法应对”为主题,组织开展了一系列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发放各类防灾减灾宣传单、宣传手册、科普读物五万余份,并开展“减灾知识进校园”、”减灾知识、农房保险进社区”活动,全面提高中小学生和人民群众灾害风险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三是对两处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进行了全面检查,做好整理、修缮,同时增加储备数量、丰富储备品种,加强协议储备、生产储备,全力做好防汛救灾保障工作;四是加快推动我县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通过“完善功能、制订预案、建立物资供应体系、规范场所标志牌”等有效措施,不断推动县、乡、村3级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截至目前共创建各级应急避难场所20处;五是减灾示范社区的创建工作取得突破,通过健全社区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体系、制定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宣传普及防灾减灾适应和技能、完善社区减灾基础设施等有效办法,今年三月小市镇香磨社区,被国家减灾委员会、民政部授予了“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荣誉称号。
(二)以“严把换届选举关”为切入点,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1.圆满完成第九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于3月31日进行换届的36个社区换届选举全部结束,共选举产生社区居委会专职成员128人(其中主任36人,副主任36人,专职委员56人),兼职委员47人。通过换届选举,社区居委会成员年龄结构、文化结构得到改善,社区干部的综合素质得到了提高,基本实现了平稳换届工作目标。
2.抓好“四型社区”建设,提高社区建设工作质量。一是积极创新社会管理,推进楼宇化管理、网格化服务;二是以和谐楼院建设为抓手,深入推进和谐社区建设;三是完成全县城乡社区的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并上报市局。
3.继续完善对村民委员会监管工作。一是对部分乡镇的村务公开工作进行了抽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下达了整改通知,并责令限时反馈整改效果;二是配合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对2010至2015年发生的因村委会换届选举而产生的信访问题进行梳理和调查。
4.有效改善村委会办公用房条件。完成了东营坊乡新城子村、小市镇柜子石村、草河城四棵树村、田师付镇太平村四个农村社区办公用房新建和改扩建工作。
(三)以争创“双拥模范城”为着力点,切实提高了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水平
1.做好争创双拥模范县材料上报工作及检查材料准备工作。通过协调县委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第八轮双拥模范城(县)总评工作的通知》、《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春节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通知》、《关于调整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关于清明节期间开展纪念革命烈士活动的通知》等多个文件。按照省级民政部门的要求,对四年来的双拥工作进行梳理,制作了双拥工作材料汇编。
2.双拥工作稳步推进。一是春节期间,县四大班子领导走访慰问了四支驻军部队及县光荣院,发放慰问金6万元;二是三月份县四大班子领导到高官镇慰问了驻训的65559部队官兵,并向拉练部队官兵赠送了价值万元的水果,提供生活用水10吨、大柴1.5吨;三是县委于书记赴拉练官兵驻地,向驻训官兵赠送5万元慰问金;四是做好“八一”期间拥军优属工作。为65141部队64分队,武装部,消防总队,武警中队及县光荣院赠送羊10只;走访慰问了困难军烈属124人,每户慰问金500元,同时还开展了为军烈属挂光荣牌活动。五是为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给抗战老兵一次性生活补助及纪念章发放工作。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4人次2万元,发放纪念章四枚。
3.做好烈士褒扬工作。号召全县社会各界积极开展烈士纪念活动,采取向烈士献花,绿化烈士陵园,少先队入队宣誓、讲解烈士事迹等多种方式开展纪念活动。据不完全统计,仅清明节期间全县共有近20多个部门近6000人到烈士陵园及抗联史实馆开展纪念活动。
4.做好退伍安置接收工作,积极扶持退役士兵就业。一是完成了2014年125名和2015年60名退役士兵的接收工作,与沈阳技师学院等职业技术学校联系,对退役士兵进行免费培训,培训后推荐就业,现与40多人达成培训意向;二是为14名立功受奖军人家属申请奖金7600元,发放2013年和2014年秋季入伍义务兵家属优待金424.88万元,发放2014年退役士兵的自主就业补偿金56.9万元。
5.军休所工程顺利开工。通过多方协调,军休所工程已于2015年4月15日如期开工,并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局筹建办及时督促工程进度,现已圆满完成总工程量的90%。
(四)以“增进民利”为落脚点,创建社会化福利格局
1、严格执行农村五保供养政策。我县现有农村五保对象1354人,其中集中供养对象281人,分散供养对象10692人,累计发放五保金415.46万元。
2、认真落实儿童福利保障政策。儿童节期间到省孤儿学校慰问本溪县籍学生,与学生座谈交流,了解他们的学习、生活和思想状况,鼓励他们好好学习,愉快生活,并向学生发放慰问金和慰问品。
3、进一步提高全县养老服务水平。一是规范了敬老院工作人员的辞退和聘用程序,并会同县消防大队对全县各养老机构中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并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时限;二是县光荣院通过多种宣传手段提高社会影响力,打造优质服务品牌逐步吸收社会养员,现已完成44名社会养员的入院工作。
4、以项目为抓手,慈善事业开创新局面。一是出资12.5万余元,用于开展“阳光助困”、“慈善关爱孤儿”、“慈善关爱健康”、“慈善助学”等活动;二是不断拓宽资金募集渠道,累计募集善款148.9万元。
(五)以构建“民生民政”服务体系为重点,充分发挥了民政部门公共事务管理服务平台的作用
1、进一步规范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监管。一是对63家协会及11家民办非企业进行了年检;二是依法注册行业协会1家(本溪满族自治县蜂业技术协会)、民办非企业1家(本溪满族自治县碱厂镇宏宇幼儿园);三是继续开展行业协会自律与诚信建设创建活动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品牌塑造与服务社会活动,全面开展诚信服务;四是完成行业协会商会类协会与行政脱钩工作及社团清理整顿工作,目前有20家已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有12家已申请注销,4家处于整改过程中,同时清理了5家社会团体、8家民办非企业,2家社会团体办理了注销登记手续。
2、扎实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一是完成全县新建小区的标志设置;二是制作安装新建筑物标志设置,对损坏路牌进行维护,更新县城内破旧楼牌;三是完成地名数据库完善补充工作;四是结合我县实情,制定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购置了普查中所需的专业设备。
3、积极实行人性化的社会救助。1-9月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9人,1人因突发精神分裂,将其送至桓仁精神病院,其他人员已安全返乡。同时,着重开展了对流浪未成年人的特殊救助,从心理和生活上关爱未成年流浪人员,成功使一名未成年人摆脱流浪生活,重新过上正常生活。
4、殡葬改革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巩固火化率,上半年共火化遗体1050具,综合火化率达到96%;二是倡导文明祭祀、平安清明工作,依法责令整改土葬违法行为,大力开展禁烧黄纸专项整治行动,净化了县城环境;三是加强行风建设,积极开展规范化服务工作,大力推进阳光殡葬,社会满意率不断提高。
5、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取得新成效。截止2015年9月底完成结婚登记1480对,离婚登记630对,补办结婚580对,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3210份。在登记工作上坚持依法登记、秉公执法、执法合格率达100%,群众满意率在98%以上,投诉为0,档案管理合格率达到100%。
6、加快老龄事业发展步伐。一是积极走访百岁老人和特困老年人16人,发放慰问金11500元,其中百岁老年人走访7人,发放慰问金7000元,特困老年人9人,发放慰问金4500元;二是落实老年人生活补贴,预计全年为10834人次发放资金200余万元;三是收缴老年意外险20万元;四是开展村(居)委会老年人协会登记造册工作,并协助赡养人和被赡养人签订《赡养协议书》。
7、福利企业健康发展。一是引导福利企业取得良好经济效益。截止五月底,全县13家福利企业,共实现产值9000万元,安置残疾职工184人。并协助企业完成2014年度下半年和2015年度上半年退税工作;二是加大对福利企业的监管力度。通过对企业年检和年审,确保了残疾职工上岗率100%,残疾职工平均工资额达到县劳动、民政部门统一规定的标准,并缴纳“五险”。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无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为免费公开,无任何收费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未收到关于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着不容忽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各股室和局属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一,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务公开工作没有专门机构和人员,与政务公开工作的不断深入、工作要求的不断提高、工作量不断加大存在一定矛盾;三是电子政务和网上办事系统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这些都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改进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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