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县档案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4-06 14:15:53 【字体: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现向社会发布2015年度本溪县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由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本溪县档案局联系。

地址:本溪县政务中心二楼

邮编:117100

联系电话:46878118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2015年,本溪县档案局深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依法公开、准确及时、公平公正、便民利民”为原则,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协调,增强工作力量;完善机制,改进工作流程;未雨绸缪,加强软硬件建设;创新思路,提升服务水平。

(一)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量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根据工作实际,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相对固定。按照由局长抓总,分管局长牵头,局办公室、法制监察股、管理股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改进服务,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

(二)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服务水平

为了让政府信息公开深入人心,最大限度地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方便公众及时了解、查询主动公开的各级各类政府信息,档案局查阅大厅宽敞、明亮,各项服务设施、设备齐备,有效地提高了服务的效率和水平,改进了服务方式和内容,受到查阅群众好评。同时,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宣传力度,对前来档案馆查阅档案的利用者,及时宣传和介绍档案馆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场所的意义和用途,帮助利用者了解政府公开信息的查询方法和接待流程,使其成为扩大档案馆服务民生、服务社会的有效途径。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学习,耐心帮助群众检索查阅所需信息,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目标,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情况

为社会公众查阅我局信息提供详细的指引,保障公民和组织可以方便地获得有关的信息。努力创新政务信息公开形式。积极与新闻单位和媒体等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合作,使群众及时了解与自身利益相关的政策措施。主动公开预算决算报告。

(二)公开形式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本局主要采取以下方式公开:

1.向县委、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中心报送,供社会各界查阅。

2.通过档案馆信息公开大厅查询,地址位于本溪县政务中心一楼,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联系电话46878119。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局2015年度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本局无收费项目。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诉讼情况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无行政复议和诉讼事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局按照《条例》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尚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对《条例》的认识、理解上还不够深刻,信息的发布还不够及时等等。2016年我们将在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本溪县档案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是强化管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本溪县档案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三是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的政府信息,要及时、准确地公开。

四是加强监督,完善制度建设。认真研究措施,尽快制定行之有效的监督考核机制,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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