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满族自治县财政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4-07 13:59:41 【字体:


2015年,根据上级有关文件指示精神,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县财政局积极落实,认真做好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

我局高度重视财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基础管理重点工作,同时也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局成立了由一把手负责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指定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2名同志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保证了财政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严格落实制度,确保常态运行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组织全局干部职工以及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预算信息公开专题培训,提高财政干部对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业务水平。二是积极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工作。今年经过严格审核、认真检查,按规定程序报请相关领导审批后,于2015年2月1日在门户网上公开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三是加大信息公开考核督查力度。要求各股室部门紧扣公开时限,及时公开规定的信息,指导督促局属各部门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四是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执行严格的保密审查程序,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全年未发生失泄密现象。五是耐心解答政策咨询件,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在不违反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及时满足来人来电的信息咨询。

(三)注重创新创优,拓展公开载体

一是利用县门户网站,及时更新和扩充财政信息。根据政务公开要求,加大惠民惠农惠企政策宣传,及时发布财政动态信息,定期更新网上信息,加强网上互动环节管理,快捷答复网友咨询、投诉等,满足广大企业和群众对财政信息的需求。二是加大媒体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电台等公共媒体宣传财政政策、财政资金和财政改革情况,开展电子政务活动。三是举办各类政策宣传活动。通过编印各类政策手册、上街开展宣传活动、走进政风行风热线等方式发布财政信息,特别是人民群众关心和期盼的热点信息,增加财政政务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主动公开信息中,为了方便群众了解信息,我局通过多种方式发布信息。一是依托政府信息网站和民心网对外公开信息,提供查询服务,受理投诉、咨询申请;二是通过行风热线、电子信箱、传真和函,做好人工答复;三是通过报刊、电视、新闻媒体等途径进行发布。

(一)认真组织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县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县财政局以“打造阳光财政,共建和谐本溪县”为主题,进一步增强公开意识,保障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在阳光下运行,积极参加县政府组织的“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二)大力推动本溪县专项资金监管系统建设进程

积极加强专项资金监管系统建设。从体制、机制、制度和技术上最大限度地减少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暗箱操作的机会,确保专项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增强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为政府与公众的沟通架起了桥梁。

(三)积极推进局属各部门办事公开,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

按照《本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进办事公开提升服务水平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公开的工作流程。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主动公开信息中,我局尽最大限度地把财税方面的政策、法规、新闻动态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对外公布。对属于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我局认真按照政策要求,及时提供依申请公开信息;不能公开的,明确告知不能公开的理由,做好解释说明工作。2015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本年度,我局共收到财政相关业务咨询信件10余次,其主要内容是职工取暖费、住房公积金领取、托儿费等相关报销规定等。对群众询问的问题,我局均通过电话和网络给予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5年度,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未收取任何相关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财政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申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现象。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发布的力度还需加强;二是存在信息公开量不足的问题,三是保密审查制度还需继续完善和健全。

2016年,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做好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是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公开的督查力度。以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检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形式、内容、程序和运行机制,同时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媒体的监督,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根据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和敏感问题,以及财政重大改革推进需要,主动并最大限度地进行政务信息公开,成为政府与社会良性互动的有力推手。

四是加强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提升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等信息公开力度,增强公开的全面性、时效性和针对性。

五是拓宽信息公开的途径。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等大众新闻媒体,以及政府网站、政风行风热线、财政年鉴等载体,主动并最大限度地公开可公开信息,进一步增加财政政务公开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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