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县统计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03 13:35:54 【字体:

2016年,按照市政务公开办《转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本正办公开[2017]1号)要求,紧紧围绕统计服务中心工作,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监督机制,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概况

2016年县统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狠抓落实,扎实推进统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狠抓落实,将此项工作与全局其他重点工作同研究、同布置、同检查。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领导,成立了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专人负责、各股室协作配合的信息公开工作体制,认真做好信息工作指导与监督,积极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各种工作任务。

(二)完善工作制度。一是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二是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对公开的信息由股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复审、局长终审后再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及保密规范;三是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明确规定各股室每月上报信息时限和数量。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加强政务网站建设工作。完善了政务公开栏目中的内容,极大地方便了公众在网上索取我局各类公共信息。截止到12月底,我局发布本溪县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2期,统计信息、工作简报18篇。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1、通过县统计信息外网、县党政门户网站专栏,发布统计数据、统计分析、统计公报、统计法律法规等内容。

2、通过编印统计宣传品、举办统计开放日活动提供统计信息服务。编印统计年鉴资料向统计服务对象发放,围绕统计热点问题进行沟通和交流,征求服务对象对统计工作的意见建议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被举报、投诉或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七、存在的问题和采取的措施

一年来,我局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多措并举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1、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及内容有待进一步提高和优化,组织领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2、在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丰富性、宣传方式的多样化和网络网站更新维护方面需要进一步提高;

3、信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改进和提高;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在下一步工作当中将着力做好以下方面:

1、进一步健全机制、明确责任,及时听取和广泛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信息公开的便民性,切实丰富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

3、制定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以更高、更好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为本溪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统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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