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县人社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07 15:41:52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本溪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上报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16年,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按照《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编制并即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涉及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政策法规和办事程序等情况,一律予以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局党总支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重点工作纳入《本溪县2016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中实施。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我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处理流程、处理办法、责任主体等规定,对涉及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法律、法规、政策、办事程序等一律予以公开。对经批准公开的内容,按规定范围、程序予以公开;对未经批准公开的内容,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绝不予以泄露。二是落实工作责任。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明确了监察室、办公室、综合法规处、信息中心等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相关部门的职责。监察室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与管理;办公室负责审查涉密信息;综合法规处负责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年度报告和规范性文件审核,以及受理对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的申请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按规定要求及时予以答复;信息中心负责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撑,即时对外发布信息,并设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定期上报政府信息公开数据。局属各单位确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工作,建立公开档案。同时,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信息公开审核备案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责任追究。
    三、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工作落实情况
    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3〕61号)精神,一是建立了主动发布机制。对出台涉及民生和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做到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通过县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时发布。二是积极做好“五项诉求”办复工作。全年办理县、局长信箱群众来信9件,按期答复率100%;受理民心网督办案件18件,回复率达100%;办理政务公开办公室交办的政策咨询36件,及时办复率答复内容规范率均达100%。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社会公众查阅我局信息提供了详细的指引,保障公民和组织可以方便地获得有关的信息。努力创新政务信息公开形式。除继续在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公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有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积极与新闻单位和媒体等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合作,使群众及时了解与自身利益相关的政策措施。建立开通了“本溪人才就业微信公众服务平台”,有1000多名高校毕业生及家长加入该服务平台,通过该平台实现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人事代理、考试培训等公共服务政策和人才招聘信息的即使发送,全年向高校毕业生及家长发送各类服务信息2000余条,实现了服务高校毕业生到个人。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无。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2016年,我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信息公开,保障了公民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但按照国家和省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如信息公开发布量不多和不够及时、工作机制不够完善等,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
    2017年,我局在继续巩固以往信息公开工作好的做法的同时,将着重整改和推进三方面工作:一是重新调整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机构,进一步细化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机构和工作人员的职权、职责。二是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及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工作规章制度,进一步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和实施局新闻发言人新闻发布制度,使信息公开工作成为贴近和帮助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的助推剂。三是进一步充实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使公众能够方便查询对原有的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为推进依法行政,打造阳光政府,增强政府公信力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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