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满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3-23 16:06:03 【字体:

本溪满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本溪县环保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2018年工作打算,内容涵盖本溪县环保局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概述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完善主动公开目录,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监管工作透明度。

(一) 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2017年我局继续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工作由局宣教与信息公开办公室牵头负责,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 按照工作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按照相关科室要求,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做到责任、任务、措施三落实,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 狠抓学习、强化宣传。

局内各部门按照“谁监管谁公开、谁获取谁公开”的原则,在工作中牢固确立公开透明、规范运作的理念,充分达到信息公开的效果。同时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把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经济事务管理的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 丰富载体,创新形式。

注重发挥县政府门户网站、县电视台、县报社、局政务公开栏、市环保局网站等信息公开功能,向社会公布各项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和环保信息,极大的方便了公众获取县环保工作信息,促进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主动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环境保护、财政信息相关信息,做到在政府信息形成或更新10日内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全年共公开信息64条,将环保工作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全年未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

三、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和监督检查工作,做到审查工作有领导分管、有科室负责、有专人实施,确保了“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具体工作中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主要表现以下几方面:一是单位动态类信息公开有时还不够及时,不全面;二是环境相关信息的公开不全面,报送制度执行的不畅通;三是相关科室对公开内容的信息主题还不够了解。

五、2018年工作打算

2018年,我局将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和管理力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二)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与为民办环保实事相结合,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评制度,对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考核奖惩,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一种日常化、制度化的工作。(四)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进一步在强化信息的时效性和工作规范化等方面下功夫,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提高信息质量,使社会公众能获取方便、及时、丰富的有关环保的信息服务。(五)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根据省、市、县政府工作要求,切实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入程。积极做好我局政务服务事项系统录入和网上规范运行工作,尽可能地方便群众。(六)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创新信息公开渠道,结合公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8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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