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满族自治县财政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1年,根据上级有关文件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和《辽宁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县财政局积极落实,认真做好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2021年,我局高度重视财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注重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基础管理重点工作,同时也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局成立了由一把手负责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指定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1名同志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保证了财政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严格落实制度,确保常态运行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组织全局干部职工以及单位负责人进行预算信息公开专题培训,提高财政干部对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业务水平。二是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务公开落到实处。我局对不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暗箱操作”或搞假公开、只公开一般事项和关键环节只公开不承诺、只承诺不践诺、敷衍应付等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按照有关制度予以责任追究,还加强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使我局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加大信息公开考核督查力度。要求各股室部门紧扣公开时限,及时公开规定的信息,指导督促局属各部门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四是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执行严格的保密审查程序,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2021年,我局全年未发生失泄密现象。五是耐心解答政策咨询件,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在不违反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及时满足来人来电的信息咨询。
(三)注重创新创优,拓展公开载体
一是利用县门户网站,及时更新和扩充财政信息。根据政务公开要求,加大惠民惠农惠企政策宣传,及时发布财政动态信息,定期更新网上信息,加强网上互动环节管理,快捷答复网友咨询、投诉等,满足广大企业和群众对财政信息的需求。二是加大媒体信息公开力度。结合本单位实际,通过网络、新闻媒体、宣传栏、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宣传财政政策、财政资金和财政改革情况,开展电子政务活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 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 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 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8.2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1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信息收集、发布的及时性还需继续加强;二是内容还需继续充实。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做好工作,不断整改提高。
一是切实提高信息公开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各部门思想认识,加强工作队伍建设,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和整体工作水平,及时做好政府信息的收集、发布。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是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公开的督查力度。以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检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形式、内容、程序和运行机制,同时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媒体的监督,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根据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和敏感问题,以及财政重大改革推进需要,主动并最大限度地进行政务信息公开,成为政府与社会良性互动的有力推手。
五是加强门户网站的管理,提升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等信息公开力度,增强公开的全面性、时效性和针对性。
六是拓宽信息公开的途径。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等大众新闻媒体,以及政府网站、政风行风热线、财政政策大讲堂等载体,主动并最大限度地公开可公开信息,进一步增加财政政务公开的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我局为县直承担重点领域信息项目公开的部门之一,承担了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的公开工作。我局将每一项业务内容进行分解,落实到各股室各责任工作人员。一是标准化公开。明确预决算公开标准格式,“三公”经费细化到说明内容,建立指标体系,标准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二是监督式公开。以周、月、季度为节点,分管领导就分解任务进行监督考核,结合局每月重点工作任务及时完成信息公开内容,全面提升财政业务公开透明度。
(2)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强化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和功能建设,信息发布质量和效率明显提升,民众获取信息更加方便。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主动公开信息中,我局尽最大限度地把财税方面的政策、法规、新闻动态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对外公布。对属于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我局认真按照政策要求,及时提供依申请公开信息;不能公开的,明确告知不能公开的理由,做好解释说明工作。2021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一次,积极准备相关材料按规定进行公开。
(4)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2021年度,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未收取任何相关费用。
本溪满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1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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