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1-13 10:01:13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现公布县市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本溪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本溪县政务公开工作协调小组的指导下,深入推进机关政府信息公开。

(一)工作落实情况。

1.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基层所、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安排了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具体事务。

2.及时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共收编了63条政务公开信息。完善了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制度。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食品药品监管相关工作11条,事后公开25条,行政执法事项清单18条,其他相关工作9条,对我局进行的食品药品、质量监管等工作成果及时的进行公示,保障了我县人民的安全,并且及时有效的完成了上级部门的各项任务。

(三)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1.多渠道公开信息,真正做到阳光执政。本溪县市场监管局以辽宁工商行政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本溪市工商局红盾网等形式公开了本部门的机构职能、办事的规范性文件、其他便民服务的措施,使前来办事的群众能直观、方便地了解办理业务的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实现了勤政为民的目的。

2.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情况。2022年5月15日上午9:00至11:30时,在县财富广场组织开展了“5·15政务公开日”户外活动,设立政府咨询台、悬挂宣传标语、发放政策咨询册和宣传资料。同时,设立公开板,全面公开本单位工作职责、投诉服务电话、行政审批程序、行政执法依据等便民服务事项。

3.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22年度,我局投诉中心通过省市12345平台、全国12315平台等渠道受理及处理各类咨询、投诉、举报共计924件。

4.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本溪县市场监管局2022年共承办县人大建议2件,全部办复完毕,得分合计100分。见面率、满意(基本满意)率达到100%,达到基本解决,完成了县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企业和个体

行政许可

527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干部队伍年龄老化问题突出。全局目前实有公务员90人,50岁以上干部50人,占全局干部的57%;30至39岁4人,仅占全局人员4.5%;没有30岁以下干部。

二是执法队伍专业人员匮乏。特别是特种设备、食品药品、知识产权、产品质量等行业领域,相关专业人才短缺,不能满足现有职能的需要。

三是执法队伍人员身份不统一,由于机构改革没结束,行政执法大队性质一直没明确。部分基层一线工作人员不能办理行政执法证件。最近几年来,我局陆续接收退伍人员(定性为事业工勤编制)近30人,因身份问题,不能办理行政执法证件,不能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给市场监管执法工作带来很大障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以“六个年”活动为载体,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一是开展“个转企”培育行动。设立“个转企”绿色通道,根据转型企业具体情况,指导确定相关审批事项,协助准备申报材料,对企业转型进行全流程的跟踪、下发了《本溪满族自治县2022年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工作方案》,完成全县“个转企”工作目标81户。

二是开展“小升规”“规升巨”培育行动。建立企业培育库,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帮助企业争取智造强省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升级。

三是持续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工作,优化市场准入环境,通过全程电子化登记改革,全力推进一网通办业务。申请人只需在线一次身份验证一表填报即可实现企业设立登记,缩短了办事时间,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方便了申请人。

(二)以疫情防控为主线,落实好常态化监管措施

一是完善各项工作机制,结合市监局工作智能制订了本溪县市场监管局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方案中分别对冷链食品药品药械冷库储存价格管控县局机关内部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为全面打赢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阻击战夯实基础。

二是严格管控冷链食品冷库储存经营,全县50家冷库经营单位实行线下培训,严格落实三证一码批批检测件件消毒闭环管理,严格落实进口货物百分百报备,严格落实从事货物装卸作业人员个人防护和定期核酸检测措施,做到应检尽检。

三是严格管控食品药品价格监管,按照疫情防控的特殊要求,我局制订了疫情防控经营告知书,疫情防控承诺书,疫情防控责任书,分别针对食品经营,大型餐饮单位,农贸市场,大型商超进行切实有效管理,做到消毒通风换气人员就餐数量减半,目前全县排查各类食品经营单位1271家,下达责令整改32份。召开了143家药店疫情防控专题工作会议,通过会议严格落实两抗一退登记报告制度,督促零售药店亮码测温戴口罩扫码等防疫规定,同时作为监测哨点的药店在经营中一旦发现异常,第一时间上报指挥部,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到位,严厉查处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向社会发布价格温控工作提醒告诫涵,不定期对县域内大型商超开展抽查。

(三)以保障四大安全为前提,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一是食品安全方面。持续加强市场监管力度,大力实施风险分级分类管理,重点加大对辖区集贸市场商超小作坊小商店餐饮的监督检查,共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55家,发现问题105条,指导整改105条,开展大型餐饮单位夏季预防食物中毒培训一次,对高考中考及大型会议监餐6次,出动90人次完成了全县24所学校食堂春季秋季开学食品安全检查,确保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二是药品安全方面。县140家药店开展例行巡查320余次,监督检查药械经营企业43家,医疗机构24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3份,处理简易案件14件,受市局委托开展药品抽检30批次,开展化妆品医疗器械宣传活动一次,发放宣传单200余份,对10家县乡医院卫生院疫苗及新冠疫苗开展检查,未发现质量及超温度贮存等违规行为。

三是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方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围绕锅炉压力容器气瓶起重机械游乐设施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要求使用单位充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做好本单位自查自改工作,清楚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点。严格安全检查,共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25家,特种设施80台件,发现安全隐患45处,下达指令书11份,已经整改43处,立案处罚3件。

四是产品质量与标准计量监管方面。按照市局要求,在县内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检查塑料制品企业企业1户,对县内水泥生产企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检查水泥生产企业1家,对县内4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了隐患排查,与市局共同对本溪参铁集团有限公司四野铸业有限公司进行了计量器具检查,共计检查计量器具50台件,检查结果全部合格。开展城镇燃气具安全隐患排查。主要针对市场上销售的家用燃气具,热水器,燃气软管,减压阀等产品重点检查,共检查经营主体43户,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轻微问题现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配合市局对眼镜店在用的计量器具进行检测,共检测26台件,检测结果全部合格。

 

 

 

 

本溪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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