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4-01-15 10:18:04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本溪县公安局能够通过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安局”栏目公开政府信息定期更新相关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本溪县公安局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两件,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从2022年开始,本溪县公安局严格落实《条例》内容,2022年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政工监督室1名工作人员为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同时,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全市、全区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公开公正为原则,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明确政务公开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增强政务公开信息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推进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通过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安局”栏目进行公开,对本单位已公开信息进行更新、维护,将产生的工作动态、政策文件、权责清单、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治安管理、网络安全监管与禁毒管理、交通管理、户籍管理等信息及时进行公开。二是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公开,充分利用其各自的传播特点,进一步拉近与群众的距离,传递公安好声音、正能量。三是在特殊时间点通过单位政务公开栏和对外张贴海报、悬挂横幅、LED电子显示屏、展板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本单位的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终目标工作考核项目,根据各个栏目公开情况和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情况进行考核,并持续对本单位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9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777

行政强制

145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514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存在公开不及时的情况。二是政务公开工作队伍专业知识掌握不足。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强化能力素质提升,持续以目标考核撬动能力提升和工作推进,坚持以宣传实效为导向,结合实际拓展和细化考核内容。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兼职政务公开工作岗位同志的培训,补齐能力短板。三是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凡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各类事项,持续保证全面、真实、客观、公正地向社会公开。在做好日常政府信息公开更新维护,确保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信息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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