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16 14:50:58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1、总体情况

2023年,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1)认真学习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履行依申请公开程序,政府网站等平台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夯实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二)认真贯彻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管理要求,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完善工作责任机制。及时修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方面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制度。

(四)做好主动公开各项工作。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强重大政策深度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法公开本单位信息,及时更新主动公开目录和范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5、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足:

(一)是相关人员的培训有待加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

(二)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的还不够深入细致。

针对上述问题,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一)是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工作,进一步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加大网上公开力度,规范公开范围。

(二)是加强领导,加大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力度,强化队伍能力建设,严把审核关,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发布真实、准确权威信息。

(3)是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建设。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机制、协调机制、监督保障机制等方面进行详细规范,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定期督促需主动公开文件及时主动公开。

(四)是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管理力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水平,保障政府信息公开有效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司法局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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