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1-26 12:18:03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根据省市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印发了《本溪满族自治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从政策解读、平台监管、依申请公开、组织保障等角度对全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进一步规范,细化任务指标,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具体完成时限。

一是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度本溪县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现行有效件数21件。

二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45件,均依法依规给予答复。

三是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执行“部门-网信办-信息中心”三级审核机制,从源头上强化信息管控。

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组织全县各相关部门全力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会同县信息中心根据各部门工作实际及时对网站栏目做出调整。全县共计6个政务新媒体账号正在运行,已全部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备案。

五是日常工作监督与保障。坚持开展政府网站周检、月检工作,将检查结果以及上级通报作为各单位重点整改内容,专人负责跟踪整改。每周五检查政务新媒体账号更新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每月至少更新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13

2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9

6

0

0

0

0

4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7

2

0

0

0

0

1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3

4

0

0

0

0

7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

0

0

0

0

0

1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9

6

0

0

0

0

4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3

0

0

0

3

0

0

0

0

0

3

0

0

0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在信息公开时,往往缺乏及时性,导致公众无法及时了解政府工作的最新进展。安排专人每周检查信息公开情况,按照“谁承办谁负责公开”的原则,定期提醒更新,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

二是政务公开渠道有限。主要依赖政府网站、公告栏等渠道,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公众获取信息的途径日益多样化,这些传统渠道难以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需求。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利用微信公众号拓宽政务公开渠道,方便公众随时随地了解政府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并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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