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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本溪满族自治县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成绩及参加体检人选名单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8-23 10:37:22 浏览次数: 【字体:

2017年本溪满族自治县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已结束,现将面试成绩和参加体检人选名单予以公布,并就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成绩和参加体检人选名单

详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时间:2017年8月27日(星期日),早6:00前

地点:本溪县人社局门前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体检要求

1、参检考生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自带体检费用300元,多退少补。

2、体检前一天应清淡饮食,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禁食、水。

3、体检人员务必按时报到,切忌迟到,对无故缺检者不再组织身体检查,视为自动放弃。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5、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可以申请进行复检。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体检纪律

1、参检考生不准携带通讯工具或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络。考生家长及亲属不得尾随至体检医院,否则作违纪处理,取消录用资格。

2、体检人员要服从管理,听从指挥,遵章守纪,不得隐瞒病史,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否则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3、考生只能以数字代号隐名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参检考生不得提及本人姓名及与本人身份有关的人和事,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附件:2017年本溪满族自治县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成绩及参加体检人选名单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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