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工作

关于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7年11月15日在政协六届二十三次常委会议上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17 15:13:49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7年11月15日在政协六届二十三次常委会议上

常务副县长 张成钢

尊敬的主席、各位副主席、各位常委:

我代表县政府向政协常委会议作《关于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请审议。

在县政协六届五次会议上,政协委员认真履行职责,就我县经济建设、改革开放、人民生活和社会发展等各个方面,提出了政协委员提案46件。涉及承办部门20个。截至目前,全部办理完毕,答复率100%,办理满意率100%。

A类件:解决或基本解决的32件,占69.6%。其中:城建局10件;公安局6件;市监局、交通局、旅游管委会各2件;政府办、农发局、林业局、行政服务大厅、旅游局、环保局、卫计局、教育局、广电局、民宗局各1件。

B类件:已列入计划解决的14件,占30.4%。其中:城建局8件;农机局、国土局、财政局、公安局、林业局、民政局各1件。

A类

提案第1号

案 由:关于支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提案

提 案 人:刘权生委员

承办单位:农发局

办理情况:1.以发展“一县一业”中药材产业建设为核心目标,推进小市镇城沟村中药材产业核心示范区项目建设;2.推动绿色、特色农业发展,重点发展优质绿色小米、水稻、山野菜、食用菌、西甜瓜、猕猴桃等产业。3.推进落实南方蔬菜种植基地的建设,通过土地流转,建设占地4000亩的南方蔬菜种植基地(现已实际流转土地面积2200亩)。4.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围绕“一路三带”总体布局,利用本溪县丰富的旅游资源,推进观光采摘园、垂钓基地、花卉观赏园、庙后山农业公园项目建设。

提案第3号

案 由:关于组建我县专业森林救火部门的提案

提 案 人:董晓洲委员

承办单位:林业局

办理情况:我县决定整合县安监局矿山救护队力量,正式组建本溪满族自治县专业森林消防队。专业森林消防人员32人,设大队长、副大队长、中队长、扑火队员、内勤等岗位。

提案第6号

案 由:关于政府机关依法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的提案

提 案 人:纪艳妮委员

承办单位:行政服务大厅

办理情况:县政府办公室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县政府对各相关部门绩效考评体系。要求各相关部门及时发布相关信息,保证更新频率,县政府办公室将对信息公开不合格单位定期进行通报,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提案第7号

案 由:关于盘活我县闲置资产的提案

提 案 人:林树祥、张鹏一、时勇、孙保国委员

承办单位:政府办

办理情况:一是摸清底数,责成县经信局、招商局和各乡镇对草化、一纺厂等70余处闲置资产的现状、面积、负债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统计,形成全县闲置资产清单;二是分类推进,针对一纺厂、氯碱总厂、奥胜电梯等闲置资产,一企一策进行项目包装,通过以商招商、变包袱为财富、变存量为增量;对宏高集团、弘基环保、泰源汽配等企业通过内引外联、攀大嫁强,实现企业转型升级;对光达木业、佳宝木业等存在银行抵押的闲置资产责成县金融办进行梳理解扣。目前泰丰半轴、光达木业已经成功盘活;三是制定政策,县委、县政府已责成财政、招商等部门研究调整税收政策,采取闲置资产谁盘活谁受益的方式,调动各单位招商引资工作积极性,目前奖励政策正在制定之中;四是成立机构,针对盘活资产工作,县委、县政府成立了县城乡建设投资筹备工作组,专门负责全县闲置资产的盘活工作。

提案第8号

案 由:关于加强和完善汤沟旅游景区管理的提案

提 案 人:韩艳萍委员

承办单位:旅游管委会

办理情况:1.现已成立了汤沟警务室,地点设在花溪沐。2.2016年已在汤沟设两处停车场,2016年9月投入使用。计划2017年在汤沟露天旅游馆汤河北侧,拆除地上4栋平房,平整出约4000平的大型停车场。3. 2017年计划采购两台垃圾清运车,一台垃圾运输车。汤沟垃圾中转站同时投入使用,购置120个果皮箱,景区内环卫工由4人增至6人。全域内设置垃圾箱,今后产生的生活垃圾全部运回小市由县环卫处统一处理。

提案第9号

案 由:关于在汤沟建设旅游厕所的提案

提 案 人:谢长丰、王鑫、胡景林、宋保伟委员

承办单位:旅游管委会

办理情况:1.2017年春在汤沟露天游泳馆院复建一水洗厕所;2.对汤沟林场山门的现有厕所进行改造,建成水洗厕所;3.2017年春召开汤沟各业主会,由汤沟管理处制做统一标牌,注明各宾馆内部厕所对外开放,以解上厕所难的问题。

提案第10号

案 由:关于本溪县景点对本地居民优惠门票的提案

提 案 人:陈卓委员

承办单位:旅游局、旅游管委会

办理情况:关门山森林公园于2017年初面向全县推出了惠及市民的年卡办理业务,本县居民80元每张年票,年票只限本人使用,使用期限到2017年12月31日(除十一黄金周及黄金周后第一个周末外)不限入园次数;铁刹山景区对本溪县居民凭身份证实行半价优惠政策;老边沟景区对本溪县居民凭身份证享受门票70元优惠政策(原价78元)。同时,各景区对现役军人、70岁以上的老人实行免费进山,对本地的学生及60岁以上的老年人实行半价优惠政策。

提案第13号

案 由:关于硬化兴华街路面的提案

提 案 人:观音阁街道政协工委

承办单位:城建局

办理情况:兴华街道路位于中心小学北侧,道路起点为长江路,终点为香山路北段,道路全长495米,道路宽8米。市政园林管理处将光明街西段的道路摊铺了沥青路面,2018年将对道路进行全面改造。

提案第14号

案 由:关于汇美广场公共设施建设的提案

提 案 人:杨海滨委员

承办单位:城建局

办理情况:2017年6月份,市政园林管理处开工建设,将原有的火烧板、水泥砂浆路面拆除,摊铺5cm厚的沥青砼面层2940平方米,投入工程资金29.73万元,于7月份完工并投入使用。

提案第15号

案 由:关于维修政府文体广场塑胶路面的提案

提 案 人:佟涛委员

承办单位:城建局

办理情况:预算维修资金115万元,工程包含:篮球场1306.6平方米、排球场270平方米、羽毛球场547.17平方米、儿童游乐场1688.24平方米、门球场420.8平方米、跑到1963.5平方米,维修总面积6196.31平方米。工程于2017年9月24日开工建设,现已完成沥青摊铺,正在进行塑胶跑道铺设工作,预计10月末完成塑胶场地摊铺。

提案第16号

案 由:关于加大我县农村垃圾及污水处理力度的提案

提 案 人:农牧组

承办单位:环保局、城建局

办理情况:我县已在89个行政村开展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共建设垃圾临时存放点69处,垃圾气化站4座,垃圾收集转运车辆89台。垃圾箱4526个,保洁工具322套,已建成并投入运行田师付镇污水处理设施1个,正在建设高官镇、连山关镇污水处理设施3个,拟在碱厂镇、草河口镇建设污水处理设施2个。今年,县委下发了《本溪满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认定(试行)》的通知,明确了乡镇人民政府对本地区承担的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做好污水、垃圾的集中处置工作以及对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废物的收集、利用等环境管理工作。

提案第20号

案 由:关于整治县内餐饮业油烟污染的提案

提 案 人:孙振清委员

承办单位:城建局

办理情况:2017年我县城建局联合五个单位,历时三个月有针对性的对县城内油烟污染问题较为严重的烧烤行业进行了重点查处,没收烧烤器具80余件,安排10人的夜间执法队伍监察夜间烧烤行业(露天、店外架设烧烤炉具油烟污染的行为),有效解决了群众投诉的热点问题。

提案第21号

案 由:关于对滨河北路通达检车处门前下沉路面进行修复的提案

提 案 人:汤凤来委员

承办单位:城建局

办理情况:为解决该处车辆行人出行的安全隐患,结合2017年春季道路补坑槽工作,已对该路段坑槽修补完毕。

提案第23号

案 由:关于观音山修建和开放公共厕所的提案

提 案 人:洪峥委员

承办单位:城建局

办理情况:观音山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已于2017年10月20日全部完成。公共公厕已建成,因厕所地势较高需供水泵才能保证其用水,目前正在积极协调解决购置水泵资金,待水泵购买安装后公厕即可放。

提案第24号

案 由:关于维修滨河路人行道的提案

提 案 人:崔健委员

承办单位:城建局

办理情况:2017年9月,已完成滨河西路(抗联桥-张家堡桥)河堤防浪墙人行道改造,将原有压力砖更换成火烧板。滨河东路改造工程,投资概算3524万元,道路起点状元桥,终点东出口,全长约2000米,红线38米,车行道12米,两侧人行道各3米,沿河绿化带带状公园宽20米。目前,正在办理招投标前期手续。

提案第25号

案 由:关于黄金家园出入口处雨季道路积水路面修整的提案

提 案 人:刘兴和委员

承办单位:城建局

办理情况:已对黄金家园路口处进行修补,于9月末完成。

提案第29号

案 由:关于香山路下穿通道增设限高杆的提案

提 案 人:邱松委员

承办单位:城建局

办理情况:对县城西出口框构桥下方车辆通行情况进行了实地查勘,西出口框架桥下方常有大货车、大翻车通过,为保证框构桥安全,拟在桥北侧安装4.5米高的限高杆,限高杆制作及安装共需资金6万元,2017年8月末完工 。

提案第31号

案 由:关于整治教育局附近人行道违法停车的提案

提 案 人:孟娇艳委员

承办单位:公安局

办理情况:针对教育局附近违法停车问题,交管部门近期加大管理与查纠、处罚力度,通过合理安排勤务,加强此路段巡逻次数,加强驾驶人宣传教育,使驾驶人自觉规范停放车辆,减少违法停车行为发生。

提案第32号

案 由:关于探索建立整治城区“僵尸车”长效机制的提案

提 案 人:潘俊峰委员

承办单位:公安局

办理情况:今年5月份,交管大队以提示告知和限期整改方式告知车主,并组织民警开展请出“僵尸车”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一段时间整治,现已清理现场“僵尸车”近30台,行动取得实实在在效果。同时已将“僵尸车”整治纳入常态化规范管理机制,注重对僵尸车的及时发现和依法处置,并纳入交警日常工作,常抓不懈。

提案第33号

案 由:关于加强对居民小区内操办丧事进行管理的提案

提 案 人:彭庆峰、潘俊峰委员

承办单位:城建局

办理情况:我县将在日常管理中,加强与街道、社区的联系,在做好日常宣传倡导和监督管理工作的同时,一旦发生此类行为,将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提案第34号

案 由:关于解决实验小学、一中校园门口拥堵问题的提案

提 案 人:教育组

承办单位:公安局、教育局

办理情况:一是交警走进校园,为学生讲解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二是采取“小手拉大手”的形式,由学生将《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带回家,让家长签字。三是在学生放学高峰时段派出警力疏导交通,维持秩序。四是设置电子抓拍设施,对违法停车、随意调头、闯信号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教育处罚。目前,实验小学和一中上学放学的时间都是错开的,并且实验小学一至六年级,也是平均错开五分钟放学。

提案第35号

案 由:关于我县应加强体检中心建设的提案

提 案 人:九三学社组

承办单位:卫计局

办理情况:体检中心今年四月份正式成立,位于原卫生局办公楼三层、四层,建筑面积 500平方米。制定多种体检套餐,实行全天候服务,每天可以体检80人次以上。

提案第36号

案 由:关于对学生"小饭桌"问题加强监管的提案

提 案 人:曹竞予委员

承办单位:市监局

办理情况:1.做好“学生小饭桌”拉网式摸底排查工作;2.做好“学生小饭桌”的食品经营许可工作;3.做好“学生小饭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4. 做好“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提案第37号

案 由:关于加强对我县农村、商业网点食品安全监管的提案

提 案 人:刘恒奎委员

承办单位:市监局

办理情况:1.加强宣传教育,严查不法经营行为,引导经营户加强自律,加大法律震慑力;2. 提高农村、商业网点周边食品经营店的监管级别;3. 在食品经营户中推行定期盘点制度;4.强化对农村老百姓的宣传教育和引导;5. 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制度,以当地食安委牵头,加强与卫生、教育、城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整治合力。

提案第38号

案 由: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夏季安全教育的提案

提 案 人:刘恒奎、佟通委员

承办单位:教育局

办理情况:通过日常安全教育课、安全宣传活动及安全演练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防水、防火、防各种意外事故等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他救能力。尤其在每年暑假前,都会集中对学生进行假期安全教育,其中最主要的一项内容就是防溺水教育,坚决不允许中小学生有野浴行为,外出游泳也必须由家长陪护。

提案第39号

案 由:关于闭路费、取暖费实现网上缴费的提案

提 案 人:张彦军委员

承办单位:广电局、城建局

办理情况: 2017年9月份正式开通有线电视网上、微信代缴费工作。目前我县取暖费在供暖收费中心收取,供暖收费系统安装在税控系统内,因税控系统不允许接其他网络平台,所以无法与银行及网络平台对接,暂时无法实现取暖费用网上收缴,

提案第40号

案 由: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宗教场所监管工作力度的提案

提 案 人:潘俊峰委员

承办单位:民宗局

办理情况:1.加强教育培训;2.健全体制机制;3.治理乱建寺观;4.依法打击处理。

提案第41号

案 由:关于增设滨河东路外环公交车站点的提案

提 案 人:包志春委员

承办单位:交通局

办理情况:已完成县城内滨河东路、滨河西路两条公交线路特许经营许可,9月20日正式开通。具体线路经由滨河东路张家堡-黄金新城,全程5.2公里,12个站点,2台36座清洁能源公交车循环运行;滨河西路张家堡-客运站,全程4.6公里,12个站点,2台36座清洁能源公交车循环运行。力争“十三五”末,完成县城内公交线路全覆盖。

提案第42号

案 由:关于加强田桓铁路建设施工车辆撒土扬尘管理的提案

提 案 人:孙井利、潘俊峰委员

承办单位:交通局

办理情况:1.对施工车辆撒土扬尘整治工作中,着重强调了所有渣土、砂石类运输车辆都应该加装防扬漏装置,凡是没有加装防扬漏装置的车辆,一律不予许公路上行驶作业。2.将在田桓铁路建设施工路段建立流动稽查制度,采取定点巡环的稽查手段,严厉查处运输(施工)车辆未采取防护措施造成货物扬散经营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按上限从重处罚。

提案第43号

案 由:关于规范和管理县城停车位的提案

提 案 人:刘丹妮委员

承办单位:公安局

办理情况:县交管大队已经在城区施划了停车泊位标线,对不按停车位停放的车辆,采取劝离、拍照等措施。对违法占用停车位的采取加大宣传力度,收缴违法占用物品等措施。

提案第45号

案 由:关于加强本桓公路蜂蜜砬子段、八盘岭隧道出(入)口景观带路段交通安全管理的提案

提 案 人:碱厂镇政协工委

承办单位:公安局

办理情况:我县增派警力,加强本桓公路蜂蜜砬子段、八盘岭隧道出(入)口景观带路段的日常巡逻管控,提醒过往车辆减速慢行。对违法停车的旅游车辆进行疏导、制止、劝离、处罚等措施,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提案第46号

案 由:关于在燕东农贸市场正门前至繁荣商场正门的小广场安装监控摄像头的提案

提 案 人:王丽君委员

承办单位:公安局

办理情况:已在燕东大厅正门口和繁荣商场正门口各安装了一个高清摄像头,对周围的治安环境全程监控,有效预防了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B类

提案第2号

案 由:关于加大本溪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提案

提 案 人:孙德龙、富彦委员

承办单位:农机局、林业局

办理情况:一是2017年争取省农委项目资金23.4万元,分别在碱厂镇、小市镇示范推广玉米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示范推广面积0.6万亩;二是秸秆粉碎还田后覆盖越冬,春季利用免耕播种机直接播种施肥;三是秸秆粉碎还田后秋季利用铧式犁翻耕处理秸秆,春季整地播种;四是秸秆粉碎还田后利用打捆打包机处理秸秆使得秸秆离田饲料化、燃料化以及工业化等。

提案第4号

案 由:关于规范村级林业技术员队伍建设的题案

提 案 人:鲍海燕委员

承办单位:林业局

办理情况:1.县林业局十分重视村级林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2.乡镇政府及村委会加强规范和管理;3.进一步加大对村级林业技术员的业务培训。

提案第5号

案 由:关于在汤沟、温泉等地建设示范性养老机构的提案

提 案 人:王玲、陈书阳委员

承办单位:民政局

办理情况:东软集团与益东集团在本溪观山湖熙康云舍项目。将医疗、健康、养生与旅游相融合,致力于健康服务产业开拓与经营,通过健康物联网、健康云平台和优秀医疗资源的结合,为个人和家庭提供包括慢性病预防生态系统在内的全生命周期健康关爱服务。

提案第11号

案 由:关于规范湖里风景区停车的提案

提 案 人:赵艳委员

承办单位:国土局、水务局、市监局

办理情况:一是与旅游部门紧密衔接,逐步实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旅游规划“多规合一”,在土地规划修改工作中预留出旅游产业及停车场、厕所等配套附属设施用地;二是对于现有已建成的停车场予以规范管理。对于符合规划的,为期办理合法用地手续;对于不符合用地规划,通过调整规划予以调整,在为其办理用地手续。三、加强与当地政府配合,严格规范管理私建停车场行为。

提案第12号

案 由:关于实行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的提案

提 案 人:张彦军、冯岩委员

承办单位:财政局

办理情况:本溪市公积金中心第一期公积金系统上线,实现了用个人公积金实时偿还公积金贷款,住建部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了《关于贯彻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住房公积金银行结算数据应用系统与公积金中心接口标准》两项标准,简称双贯标,本溪市公积金中心现在系统不达标,需要进行升级,待升级改造完成后推广到两县。目前本溪市公司双贯标工程正处于招标阶段。双贯标接入住建部系统平台完成后,银行程序开发和相关设备采购才能进行。

提案第17号

案 由:关于推进县城内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的提案

提 案 人:陈希清、李刚委员

承办单位:城建局

办理情况:我县物业管理除专业的市场运作模式外, 物业办也正 与观音阁街道办事处协调沟通,计划利用3-4个月的时间,积极组建业主委员会。年底之前县城小区业主委员会将全部组建完毕。在此期间,社区居委会将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同时,我们也在积极推进物业服务企业选聘工作,目前,惠泽园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已成功选聘,厚德小区、黄金家园小区也将进行物业服务企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选聘模式,将以点带面铺开。

提案第18号

案 由:关于整治县城占道经营的提案

提 案 人:孟照成委员

承办单位:城建局

办理情况:我县成立了市容管理领导小组,施行分队长、分区域管理、队员分片管理的系统管理机制,加强对占道经营商贩的日常劝导、教育,顽固摊贩定期开展依法集中整治行动,重点路段和区域实行定时定点蹲守,对严重违法业主依法进行治理。同时,不断加强日常巡逻和管理力度,加大宣传警示力度,通过巡逻宣传,提高公民守法意识。

提案第19号

案 由:关于本溪县县城环路环境污染整治的提案

提 案 人:范秀红、单丽萍、王鑫委员

承办单位:城建局、环保局

办理情况:1.对过境路周边环境进行重新整治,新建广告牌67米,喷绘广告布844平方米,安装石棉瓦挡墙193块,新砌筑0.6米高墙体61米;2. 已对外环的两处养殖场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两处养殖场停止养殖,目前,当事人正在申请行政复议。

提案第22号

案 由:关于对康泰街行道树进行更换和补种的提案

提 案 人:刘汉英委员

承办单位:城建局

办理情况:康泰街两边的绿化树为枫树,此树种不适应周围的生长环境,现仅存不到20棵且 长势不佳。经市政园林管理处实地调研,计划补植五角枫60株,共需资金约4.1万元,预计 2018年4月末完工。

提案第26号

案 由:关于在县城增设公厕的提案

提 案 人:边海燕、武晨委员

承办单位:城建局

办理情况:我县已在2017年城建预算中列支585万元,拟新建13座水洗公厕,待资金到位后,将按规划地点,建设一批高标准的水洗公厕,彻底解决市民“如厕难”问题。

提案第27号

案 由:关于有效缓解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的提案

提 案 人:景殿龙委员

承办单位:城建局

办理情况: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私家车的拥有量迅速增加,老旧小区因建设年限较早未规划停车位。鉴于现状,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可由街道办事处组织各小区组建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共同研究在小区内合理规划停车位,也可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时,适当调整小区公共部位的功能,用于停车,缓解小区停车难问题。

提案第28号

案 由:关于小市步行街内禁止停车的提案

提 案 人:马兴富委员

承办单位:城建局

办理情况:我县育才路步行街共有三个街区,北侧封堵完好,南侧封堵遭到破坏,使步行街已成为小型停车场。决定将重新封堵步行街南侧入口,禁止车辆出入及停放,但由于A区步行街南侧入口需出入环卫垃圾清运车辆,故A区南侧不做封堵。

提案第30号

案 由:关于煤炭巷东侧胡同安装路灯的提案

提 案 人:法制组

承办单位:城建局

办理情况:计划对该胡同增设3-4盏路灯,并按照县城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在下一步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进行安装,计划在2018年完成。

提案第44号

案 由:关于下堡-偏岭新建桥与下堡-清河城交叉路口处设置交通信号的提案

提 案 人:曲凤秋委员

承办单位:公安局

办理情况:已对此项工程制定了建设方案,待资金下拨后即可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