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务公开
人才办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上级关于人才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做好全县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
二、根据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建立和管理高层次人才信息库,直接联系一批高层次人才,并对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作用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党政人才基础性资源开发工作,抓好应往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研究生相关管理工作。
四、负责县优秀人才及人才工作先进单位的评选和管理工作,统筹做好各级各类表彰人才的选拔、推荐和评审、奖励工作。
五、承担专家开展学术交流、健康疗养等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六、负责研究制定县人才开发专项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度,并协助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做好专项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七、做好选调生和大学生村官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办县领导和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