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务公开

保密工作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8-25 08:16:55 浏览次数: 【字体:

    一、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结合本部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部机关工作人员。

    三、组织机构

    部机关设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分管保密工作的部领导任组长,部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日常保密工作。

    四、职责

    1、部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保密法律法规;完成上级组织部门、县委保密部门部署的工作任务;制定本部的保密规章制度;对涉密岗位人员进行审查、考核;对涉及国家秘密的要害部位及涉密计算机系统采取保密防范措施;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和保密检查;查处失泄密事件;向部领导和县委保密部门报告保密工作情况。

    2、部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部办公室负责。

    3、各科(室)负责人为本部门保密工作责任人。

    五、保密范围

    上级及有关单位确定密级的文件、物品及事项。

    下列事项应列入保密范围。

    1、酝酿中的全县党的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划、方案。

    2、未公布的县管干部任免、调动事项。

    3、县管干部考察材料。

    4、县管干部档案。

    5、县管干部汇总名册。

    6、反映县管干部有关问题的信函、摘报、谈话记录、调查处理报告。

    7、县、处级和县管企业后备干部材料、名册及考察报告。

    8、县管干部审查结论、取证材料和处理意见。

    9、未公布的科级党政领导班子调整意见、方案。

    10、酝酿中的县党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换届人事安排。

    11、全县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全面统计数据、资料。

    12、公布前的全县党员和党组织全面统计数据、资料。

    13、本部部长办公会、部务会会议记录。

    14、涉及机密级事项的计算机存贮信息及数据安全保密措施。

    15、公布前的县级党内统计汇总单位的党员、党组织全面统计材料,总名册。

    16、县委、县政府交本部进行处理和征求意见的尚未公开的意见和建议文稿。

    17、未经签发的本部文件文稿。

    18、本部向市委组织部所作的重要请示、报告。

    19、本部尚未公开的重大政策措施、计划方案、工作部署。

    20、本部领导尚未公开的讲话、有关批示和办理情况。

    21、组织工作中不宜对外公开的内部参阅文件。

    22、党内各种资料、材料、工作简报。

    六、保密管理

    (一)“三密”文件的保密管理

    1、“三密”文件应在本部文印室或指定的印刷厂印制。

    2、“三密”文件应实行专人专柜保管,收、发、送(借)阅、销毁应有登记,并定期清理归档。

    3、“三密”文件必须按文件规定的阅读范围和领导批示意见组织阅读、办理,不得擅自扩大阅读范围。

    4、复制秘密级文件、资料需经部领导批准,复制机密级或绝密级文件、资料须经原确定密级的单位或其上级机关批准,复制件按原件的密级登记保管。

    5、本部人员外出参加各种会议带回的“三密”文件,向有关领导汇报、承办完后,要如数送交办公室登记、管理或按规定销毁,不得个人存放。

    6、传递“三密”文件,应交由机要交通传递,不得通过普通邮政进行。

    7、经管“三密”文件的人员调动工作,必须办理“三密”文件移交手续。

    8、需销毁的“三密”文件,应交部办公室登记造册后,统一到指定地点销毁。

    (二)办公设备的保密管理

    1、本部计算机网络应采取保密技术防范措施,内网与外网隔离,涉密计算机及网络终端必须设置防泄密技术手段。

    2、存储“三密”文件、资料的计算机信息载体(包括硬盘、软盘、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存储介质),应按“三密”文件管理。

    3、未经加密的传真机不得用于传送“三密”文件、资料。

    4、召开涉密会议不得使用无线扩音设备。

    (三)重点部门(部位)的保密管理

    1、办公室、干部科为本部重点保密部门;文印室、干部档案室及部领导办公室为本部重点保密部位。

    2、保密重点部门(部位)应建立健全严格的保密管理制度,落实保密技术防范措施。

部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组织保密检查,各科(室)要经常做好自查工作。

    七、保密守则

    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有关人事安排的保密文件、材料、草稿等,要及时焚毁,严禁随意丢弃;各科(室)对文件每月要清理一次,办公室与各科(室)每季末要核对一次,年终按立卷归档范围和文件处理规定彻底清理;对保密文件、材料严禁明放在桌面或其它明显处,节假日要清理好文件,妥善保管;部内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要认真清退保密文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