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务公开
部务会议制度
一、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健全议事制度,规范会议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各项工作和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部长办公会、部务会、部领导民主生活会的组织管理。
三、职责
1、部办公室负责会议的统筹安排和管理,负责会议的具体组织,会议议题的收集安排,会议记录,撰写会议纪要。
2、各科(室)接到会议通知后,要及时告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3、以组织部名义召开的会议,必须由承办科(室)提出计划,经部务会讨论同意后,方可召开。
4、决定召开的会议要在开会前三天,将会议内容、规模、参加对象、时间、地点等会务情况告知部办公室,由办公室统筹安排,以避免多个科(室)在同一时间召开同一对象的会议。
5、对因故停开或缓开的会议,必须及时与办公室取得联系,以便准确答复询问。
6、各科(室)需要提交部长办公会讨论的事项及有关材料,应提前送交部办公室,并报送部领导,不提前报送的不上会。会议决定的事项和布置的任务,各科(室)要认真迅速办理和落实,及时向部领导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和结果。部办公室负责检查督促,并将落实的情况及时向部领导报告。
7、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到会,有事应事先向部长请假;会后要严守工作纪律,做好保密工作。
8、批准召开的会议,要控制会议规模,节省开支,讲求效率,保证质量。
(一)部长办公会
时间:每周召开一次
召集人:部长
参加人员:副部长
列席:部办公室主任和有关科(室)负责人
主要内容:讨论确定向上级组织部门和县委请示、报告的重大问题;研究县委管理领导班子的配备及干部的调整方案;研究审批部管干部的调配、交流、任免事项;研究本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人事方面的问题;研究部署本部近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讨论研究需经部长办公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部务会
时间:不定期召开
主持人:部长
参加人员:副部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参加,必要时通知各基层党(工)委有关人员列席。
主要内容:传达贯彻上级的有关会议、文件、指示精神;总结交流前段工作情况,研究季度、半年、全年工作计划,部署当前的工作任务;讨论研究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培训、干部管理等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讨论需经部务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特殊情况,部长可委托副部长主持会议。
(三)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时间:每年召开一次
主持人:部长
参加人员:副部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列席。
主要内容: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指示精神,根据不同时期的不同要求,对部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纪律、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回顾总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流思想,增强团结,促进工作,并根据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民主生活会召开前,由部领导委托部办公室广泛征求部机关干部(必要时可征求下级组织部门)对部领导班子的意见,形成综合书面文字材料向部领导班子成员通报。领导班子成员也要向各科(室)负责人征求意见,并根据确定的议题和要求,作好发言准备,结合征求意见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部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对民主生活会检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要在本部一定范围内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