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政协本溪满族自治县委员会网站管理办法(试 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扩大政协工作影响,加强县政协网站维护管理,规范信息发布,确保网上信息的准确性、合法性和时效性,保证网站高效运作和信息安全,结合政协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建立网站的宗旨:宣传政协知识、报道工作动态、反映社情民意、传播信息、交流经验、服务委员。网站的任务是:为全体委员更好地履行政协职能,提供一个快捷、方便的渠道和载体;为党和政府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实现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增添新的窗口和平台;宣传政协工作,扩大政协的社会影响。
第三条 县政协的登陆网址为 :www.zx.bx.gov.cn,也可通过本溪满族自治县信息网链接进入本网站。
第四条 县政协网站在县政协党组的领导下建设和运行,县政协网站遵循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共同建设、资源共享的原则。 县政协文法室负责网站日常维护工作。
第二章 网站栏目及内容
第五条 网站内容为可供广大委员和社会公众查询的公开信息。除按国家及政协本溪满族自治县委员会有关规定不适合公布的事项外,原则上均可通过规定程序在本网站上发布。
第六条 网站内容设定及分工。县政协网站开设栏目8个,可根据工作需要可对栏目适时进行调整。
1、政协要闻:载录政协动态、政协各类会议、政协公告、领导讲话、机关党支部活动等内容。由开展活动的相关科室负责供稿。
2、规章制度:载录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规定和工作规范、机关管理制度、工作制度等。由办公室负责供稿。
3、协商民主:载录政协协商民主会议相关事宜。由开展活动的相关科室负责供稿。
4、委员活动:载录各界别专业组和乡镇(街道)政协工委开展的各类会议、活动等内容。由分管科室负责供稿。
5、提案工作:载录提案制度、提案动态、提案目录、优秀提案选登,优秀提案答复选登等,由提案室负责供稿;政协在线提案系统管理由提案室负责。
6、社情民意:载录社情民意信息制度,优秀社情民意信息等。由办公室负责供稿。
7、视察调研:载录县政协开展视察调研的活动情况、成果等。由开展活动的相关科室负责供稿。
8、委员风采:载录县政协委员先进事迹、委员之声等。由开展活动的相关科室负责供稿。
第七条 网站载录信息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网站信息禁止包括下列内容:(一)违反宪法所规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八条 内容涉密(涉密数据、资料及事例等)的调研报告、视察报告、提案,不宜公开的经济、科技、社会等各类信息和统计数据等,不得在网上公开发布,或对涉密内容做技术处理保证不失密后方可发布。
第三章 信息审核与发布
第九条 网站信息发布遵循“先审批,后发布;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严格上网信息审批制度。
第十条 上传信息按照统一格式排版后方可上传。正文字体为宋体14号字,上传图片大小为100K以内JPG格式。
第十一条 建立规范的信息审核和发布机制。网站信息审核发布的程序为:县政协机关各科室拟定需上网发布的信息,打印成纸质样稿后,附《县政协网站上传稿件审批表》,由科室主任初审签字,并报分管副主席审定后,将样稿、审批表及电子版稿件交至网站管理员处存档备份后,方可发布。
第十二条 根据各自工作开展情况,各科室应及时上报信息,以便于网站的及时更新。
第十三条 网站管理后台的账户和密码为秘密信息,仅供网站管理人员和栏目负责人使用,要严格保密,不得对任何人泄漏信息。如果发生泄密事件,严厉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