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本溪县城镇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公告
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通知》(辽国土资发[2013]302号)要求,我县基准地价调整工作已结束,经县政府批准同意并通过市国土资源局专家组验收。现将本溪县城镇土地级别调整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公布实施,原2006年3月6日公布的本溪满族自治县城镇基准地价标准及级别范围结果作废。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7年7月3日
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通知》(辽国土资发[2013]302号)要求,我县基准地价调整工作已结束,经县政府批准同意并通过市国土资源局专家组验收。现将本溪县城镇土地级别调整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公布实施,原2006年3月6日公布的本溪满族自治县城镇基准地价标准及级别范围结果作废。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7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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