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工信息
第33期简报
本溪满族自治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简 报
第33期
中共本溪满族自治县委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
编 2014年7月8日 |
本溪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四个加强”着力解决“四个问题”
按照县委总体部署,本溪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的原则,切实加强全体党员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提供了坚强保证。
一、加强学习教育,着力解决认识不深、理解不透的问题
中心作为政府依法行政的平台和对外服务的窗口,担负着优化发展环境、树立政府形象的重任,深刻领会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义重大,为准确把握活动的精神实质,中心结合窗口审批服务工作实际,采取班子会上学、周五大会学、办公网上学等方式,灵活安排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活动,使全员学习始终贯穿在日常工作之中。中心利用每周五下午例会时间,集中学习县委规定的“4本书”“8部电影”,要求全体党员认真撰写学习笔记及心得体会文章。通过学习,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了更深入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服务意识和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加强问题查摆,着力解决根源不清、剖析不明的问题
5月初,中心按照县委有关文件要求,认真查摆领导班子及工作人员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征求做好新形势下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的意见、建议。一是书面征求意见。中心印发了百余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表》,就中心班子和窗口建设中可能存在的“四风”问题,采用问卷调查方式,向全体工作人员、涉关的审批职能部门以及办事群众、企业书面征询意见。二是会议征求意见。4月初,中心活动办组织各窗口首席代表和中心各股室负责人及部分办事群众、企业召开征求意见会,进一步征求中心领导班子“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听取中心管理服务方面的意见建议。三是上门走访征求意见。中心党支部结合行政审批工作,组织开展了深入企业、社区大走访活动,上门宣讲行政审批服务业务,指导、帮助服务对象办理相关事项,面对面征求意见。四是电话回访征求意见。随机抽出到中心办理过业务的办事人,以电话回访的形式了解对中心服务工作的总体评议及存在问题。通过多渠道、广范围的征集,中心征集到一批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问题的难易程度,逐条进行整改,力求问题查摆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三、加强载体设计,着力解决联系不紧,结合不力的问题
在县督导组的指导下,中心紧密结合窗口审批服务工作实际,从改善服务环境、改进工作作风、完善服务机制、创新服务理念等方面入手,提出具体活动内容和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深入开展“红旗窗口”“共产党员示范岗”“微笑服务大使”评比活动,弘扬先进,以点带面,选树了“兢兢业业孺子牛”辛明川、“爱岗敬业模范”李新星等先进典型;二是组织全体党员签订了《践行群众路线、规范服务行为承诺书》,强化全体党员宗旨服务意识;三是依托行政审批网站,对外公布活动动态、党员风采、交流体会等,展示中心为民、务实、清廉形象;四是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参观东北抗联纪念馆,重温革命历程,缅怀革命烈士,激发爱国精神和工作动力;五是完善中心服务功能,积极协调县地税局,将税务登记证纳入中心办理,使企业从项目落地到开工运行所涉及的一系列审批服务事项在中心实现了“一站式”服务;六是印制《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1万余份,内容涵盖了每一项审批事项的依据、流程、要件、承诺时限、咨询电话等,有效减少了办事人因不清楚审批要求所造成的重复往返,受到了办事人的好评;七是升级行政审批网站,优化网上审批流程,畅通网上申报通道,全力打造24小时服务政府。
四、加强制度建设,着力解决机制不全,作用不大的问题
中心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了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AB角工作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等五项制度。中心又以科学管用、简便易行为方针,以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为目标,出台了《本溪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2014年度窗口及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细则》,将五项制度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服务标准体系,明确了制度的实施范围、主要内容、奖惩标准等内容,切实抓好了五项制度的落实,有效调动了窗口人员工作积极性,有力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审批效能。目前,中心正在就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窗口工作作风状况考核评价机制等方面进行探索,在规范审批服务、提高工作效率方面推进改革创新。
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使中心全体党员思想觉悟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活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2014年截至6月末,中心共受理批件11578件,办结11531件,集中收费3.95亿元,群众满意率由99.8%提高到100%。
报: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班子成员
发: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党组,县委、县政府直属各部门,各群团组织,驻县各单位
送: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
(共印9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