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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县为村干部养老吃“定心丸”

来源:辽宁日报 发布时间:2014-06-19 16:46:32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溪县为村干部养老吃“定心丸”


 

“村干部补充养老保险解决了我们这些任职时间长、年龄较大的村干部的后顾之忧,现在老了有了保障,当村干部更有奔头了。”今年2月份达龄的东营坊乡东营坊村支书于家顺第一次拿到村干部养老保险金时感叹地说。

“自2012年起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补充养老保险年缴费额为4800元,年满60周岁达龄领取保险金的缴费满15年的月领取400元养老金,身故发给丧葬费2000元。”这些是本溪满族自治县为切实增强农村基层干部工作积极性,为村干部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后享受的待遇。截至目前,全县共有77名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参加养老保险(占全县村书记、主任总数的45.03%),加上于家顺书记全县12名村干部已经开始领取养老保险金。

“服务型党组织,就是把服务作为基本价值取向和功能定位的一种基层组织模式。其内容包含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服务基层。为村干部服务当然是题中应有之义,不可或缺。”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王忠明介绍说,自2012年以来,本溪县委抓住基层组织建设中村干部这个“牛鼻子”,着力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选优配强的基础上狠抓村干部的作用发挥。积极探寻激发村干部工作活力的方式方法,积极调查研究,先后出台了《本溪满族自治县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补充养老保险暂行办法》,为工作满一年的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按根据村干部实绩考评结果参照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这一举措极大地激发了农村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了基层班子的凝聚力、影响力和战斗力,也给广大村干部吃了一颗“定心丸”。

如何让一项好政策发挥更大的作用,如何让上级党组织更好地为下级党组织的服务?本溪县委按照一定三有工作机制要求,出台了《村干部实绩考评暂行办法》,建立对全县在职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实绩考评机制,即年初承诺、年底述诺、乡镇街道考评和党员村民代表民主测评,根据考评和测评情况,由乡镇街道参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档次标准进行评定他们的实绩考评,将村干部实绩考核分出等级,拉开档次,评定结果作为每年乡镇(街道)、村为村干部支付村集体补助、乡镇街道政府补贴标准的重要依据。

好政策要惠及更多的群体。针对正常离任的村干部,本溪县委制定了《本溪满族自治县为正常离任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发放生活补助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对任职满三届或三届以上,正常离任但没有享受养老保险补贴待遇的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每人每月补助100元或120元的生活补助待遇。全县有224名离任村干部享受此项生活补助,其中任职满三届的85人,四届及以上的13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