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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要求在群众路线活动中做好抗旱救灾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8-27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切实做好抗旱救灾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迅速深入到第一线,把做好抗旱救灾作为当前教育实践活动的主战场,带领广大人民群众打好抗旱攻坚战,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降低旱情带来的损失。
    《通知》指出,做好抗旱救灾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抗旱救灾工作的严峻形势,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关于抗旱工作的各项要求上来。要把做好抗旱救灾工作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效载体,作为检验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生动实践,以抗旱救灾的实际成效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
    《通知》要求,要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在抗旱救灾工作中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通过组织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抗旱突击队等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旱情最严重、抗旱最困难、群众最需要的一线,加大对干旱地区的支持力度,解决群众抗旱的应急需要。要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和党员在抗旱救灾工作中的骨干带头和先锋模范作用,县级领导要率先垂范、靠前指挥,深入到所联系的乡镇(街道)、村,实地查看旱情状况,共同研究应对旱情的思路和办法,协调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各帮扶单位主要领导要深入到所联系的村,结合本单位职能实际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支持。机关党员干部要及时深入到所联系包扶的贫困户家中,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的实际困难。薄弱村第一书记要切实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既要当好指挥员、又要当好战斗员,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抓好抗旱救灾工作。广大党员要充分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作风,冲锋在前、战斗在前,真正做到“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影响和带动旱区广大群众增强信心、战胜困难。全县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不等不靠,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强沟通,密切协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扎扎实实抓好抗旱工作,进一步增强抗旱救灾工作合力。
    《通知》强调,各级党组织要把做好当前抗旱救灾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用抗旱救灾的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来检验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宗旨意识、群众观点和工作作风,检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在重视旱情的同时,更要重视汛情,时刻绷紧防汛这根弦,不松懈、不麻痹,确保安全度汛。县委督导组要将被督导单位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抗旱救灾工作情况和支持抗旱救灾工作情况,作为当前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大督促指导力度。要大力宣传县委、县政府关于抗旱救灾的各项部署,及时挖掘和宣传在抗旱救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事迹,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全县上下众志成城抗旱救灾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