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建
我县推行“三三制”培养新党员
按照 “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本溪满族自治县县委近年来在发展党员工作中严格推行“三公示、三票决、三备案”制度,实现发展党员“关口”前移,严格发展党员程序,切实提高了发展党员的公信度和整体质量。
“三公示”是指基层党支部在吸纳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转正三个环节全部要实行公示制度,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第一次公示是在确定培养对象前,第二次公示是在审批预备党员前,第三次公示是在预备党员转正前,每次公示期限一般为7天。
“三票决”是指基层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党员半数的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形成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按期转正的决议范围。引入票决制,极大地发扬了党内民主,有效避免了发展党员暗箱操作、“近亲繁殖”等现象的发生。
“三备案”是指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在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的确定环节,党支部要向上级党委备案和预备党员的接收工作向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凡审查条件不合格、程序不规范、手续不完备的,坚决不予接收为预备党员。
通过推行“三公示三票决三备案”制度,让政治上过硬、业务上精通、学习能力突出的优秀青年脱颖而出,让发展新党员由以往的 “过得去”变为“过得硬”,进一步提高了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