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建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重大部署,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必须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要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放在基层,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努力把依法治国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基层。总书记的这一重要论述,鲜明地提出了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重在基层基础的重要思想,为新时期基层党建工作提供了理论遵循、法治遵循和实践遵循。
基层党建工作的新任务和新课题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我们党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出发、为更好治国理政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也是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的一个全局性问题。这是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作出的重大抉择,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保障,是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长远考虑。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关键在党的领导。党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最要紧的是方向正确、政治保证坚强有力,说到底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党既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又要发挥好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依法治国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党的基层组织是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的战斗堡垒。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大量任务在基层,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责任主体在基层,落实党对依法治国领导的基础性工作也在基层。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如何,直接关系到基层治理法治化的成效。基层组织处于系统治理末端,要求基层党组织在党委领导下,组织和动员社会基层各方面广泛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形成社会治理人人参与的局面;基层组织处于依法治理承上启下的节点,要求基层党组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管理基层事务,化解各种矛盾和纠纷;基层组织处于综合治理各种矛盾的焦点,要求基层党组织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强化道德约束,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基层组织处于源头治理的起点,要求基层党组织健全基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及时反映和协调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目前基层党组织状况总体是好的,但与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要求相比,还有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一些基层党组织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还不高,办事不依法,遇事不找法,解决问题不用法,化解矛盾不靠法,习惯于行政命令,有的甚至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有的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甚至抵制或不执行,致使一些法规制度在基层束之高阁;有的办事不公,优亲厚友,徇私枉法、贪污腐败,出现“小村大腐”、“小官大贪”等现象。一些基层党员干部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淡薄,有的以感情代替法律、以人治代替法治,工作方法简单,工作作风粗暴,通不通三分钟,再不通龙卷风,致使小问题促成大矛盾,一般矛盾发展成恶性事件。有的甚至不学法、不知法、不懂法、不守法,在群众中造成不好的影响。一些司法执法监管部门的基层单位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现象,有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有的吃拿卡要、收回扣、拿红包,有的滥用职权、搞权力寻租,甚至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等。这些问题虽然是少数人的个别现象,但影响了党和国家在群众中的形象,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和法治的公信力。如不认真解决,基层治理法治化就是一句空话。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责任感紧迫感,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要求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强化依法治国的理念,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基层。
找准发挥作用的切入点和着力点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要上上下下、各个方面共同努力。基层党组织要深入学习和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要求,把握基层治理法治化的内在规律,找准工作立足点、着力点和切入点,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要健全适应基层治理法治化要求的基层党组织体系。基层党组织是基层治理法治化的重要保证。从基层治理法治化的视角看,目前基层党组织既有空白盲区的问题,也有设置不合理的问题,还有少数软弱涣散的问题。要切实加强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的基层组织配套建设,不断对基层党组织状况作出优化调整,努力使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党组织作用有效覆盖到社会各个领域。要着力扩大党组织覆盖面,特别要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农民合作组织等薄弱领域党建工作,抓好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地,包括村转社区、各类园区等社情复杂地域党建工作,抓好律师、注册会计师等重点行业党建工作,健全政法部门基层单位党组织,实现党的组织、党的工作全覆盖。要加大新媒体领域党建工作力度,深入研究党的组织和工作在新媒体领域扩大覆盖的有效途径,有序推进组织设置和规范建设。加大农民工党建工作力度,重视在农民工中发展党员,加强对农民工党员的服务管理。加大外资企业党建工作力度,按照有党员、有组织、有作用、有保障和坚持企业党组织政治属性的要求,探索开展企业需要、职工欢迎的党组织活动。要创新党组织设置方式,适应经济基础、体制环境、行业分工和党员群众流向的新变化,优化组织设置,探索完善基层党组织设置形式,构建全方位覆盖的基层组织治理网络。一些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是基层治理的瓶颈制约。要进一步加大整顿转化力度,建立动态管理机制、综合治理机制、责任倒逼机制,使之常态化长效化,保证基层治理法治化任务的落实。
要建设适应基层治理法治化要求的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基层党组织书记是基层治理法治化的骨干力量。要把加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作为基层治理的关键举措来抓,着力在选育管用上狠下功夫,使之成为基层治理法治化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采取上级选派、跟踪培养、群众推荐等方式,将政治素质好、法治意识强、服务水平高,自觉遵规守纪、依法办事,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党员,选拔到党组织书记岗位。重视把群众威信较高的党员乡村教师、乡村医生选进村级领导班子。要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把基层党组织书记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培训目标和重点,进一步充实法律法规、依法治理等方面的内容,采取集中办班、专题讲解、案例剖析、典型示范、实践锻炼、现身说法等方式,提高党组织书记带头遵守法律的自觉性,增强带头依法办事的实际本领。要按照依法依规、从严从实的要求,不断强化日常管理,落实民主集中制和党组织生活等各项规定,健全谈心谈话、诫勉谈话、廉政谈话以及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等制度,使党组织书记在思想上始终绷紧制度规定这根弦,强化政治意识、法治意识和廉洁履职意识。要按照明确责任、考核监督、保障服务的要求,加强对党组织书记队伍的监督管理,把依法治理成效作为衡量党组织书记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指标考核体系;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核考察的重要内容,树立实绩导向、法治导向、服务导向,引导党组织书记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工作。
要发挥基层党员干部在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基层党员干部是基层治理的主体。要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广泛普及法律知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自觉遵守党规国法,形成人人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广大基层党员干部要厉行法治,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各级党政机关、特别是司法、执法机关的基层党组织要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始终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和依法管理,解决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促进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要全面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以公开严执法,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赢民心,不断推动建设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监督机制。
要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机制与基层治理法治化的有机衔接。基层党建工作根本上还是要依法依规来推进。目前看,基层组织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有制度空转、执行不力的问题,也有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的问题。要及时清理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相符不一致的制度,抓紧完善健全新的制度,努力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基层党建制度体系。要适应基层治理法治化的格局,着眼于巩固党执政的组织基础,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深化党的基层组织制度改革,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制度、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制度、党员队伍建设制度和严格党内政治生活等制度,并与法律法规搞好衔接协调,不折不扣抓好执行和落实。要把党组织的制度规定与基层治理的各项制度机制有机协调起来。完善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构建基层组织法治服务格局,以网格化管理为依托,以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基层组织依法开展工作的机制,重点围绕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建立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健全化解纠纷机制、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调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及时反映和协调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
要健全完善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基层治理法治化保障机制。各级党委要重视基层、关心基层、支持基层、加强基层,赋予基层相应权力,既要给基层下达“过河”的任务,又要帮助基层解决“桥”和“船”的问题,并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向基层适当倾斜。加大投入力度,推动力量资源向基层下沉,真正把基层组织做实做大做强,确保基层党组织有资源、有能力落实基层治理法治化的各项任务。要做好机关干部驻村联户、部门结对帮扶等工作,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形成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投、事在基层办的鲜明导向。要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制度,把村、社区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多渠道解决其他行业领域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保证党组织日常活动所需。落实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为基层组织开展服务、推进治理提供必要手段和良好条件。要针对基层组织办公条件差和基层干部待遇较低、任务繁重、动力不足的实际,把健全基层组织支持保障体系作为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来抓,推进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基层党组织书记、专职党务工作者报酬待遇和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待遇,加大从优秀基层干部中考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力度,注重为基层减负减压,让基层组织集中精力做好基层治理和服务群众工作。要统筹智力、科技、教育、信息等各种资源向基层倾斜,协调整合各级各方面力量,聚焦基层保障方面的突出问题,帮助加以解决。要加强正面宣传,表彰先进典型,营造基层治理法治化的良好工作环境和舆论氛围。
注意正确把握和处理几个关系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既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也对能力水平提出新的更高要求。要加强理论学习,强化法治观念,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提高依法治理、依法办事能力,特别要注意正确处理以下几个关系。
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与依法治理的关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坚持党的领导,就要善于使党的正确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党全国统一。具体到基层来说,基层党组织是实现党的领导的基础,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这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牢牢把握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基层治理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理统一于基层治理的全部实践,保证基层治理健康发展。要把坚持党的领导具体体现到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依法办事上,充分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统筹依法治理各项工作。同时,要改进思想和工作作风,自觉坚持在法律范围内活动,认认真真讲政治、老老实实抓法治,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要善于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基层治理举措,转化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通过基层治理法治化提升基层党组织领导水平和能力。
基层党组织与其他基层组织的关系。基层党组织是基层治理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其他各类基层组织是基层治理的重要力量。基层党组织既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总揽全局,把关定向,协调各方,又要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积极参与基层治理,支持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依法开展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党的领导下多元主体参与、党政善治、社会共治、厉行法治的基层治理新格局。街道、乡镇党委和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本地区基层治理工作,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组织充分行使职权。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基层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贯彻执行,保证监督企业依法经营管理。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和政治引领作用,保证本单位健康发展方向。要建立健全基层治理各项制度机制,完善基层依法决策、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制度,领导带头学法用法,积极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
增强党性观念与强化法治意识的关系。我们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领导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最根本的是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就是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的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讲,党性观念和法治意识本质上是一致的。对基层党员干部来说,讲政治讲党性是最根本的要求,讲法治讲规矩是应尽的义务。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很重要的是表现在法治意识上,法治意识又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党性观念。要强化党性观念,严守政治纪律,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强化法治意识,自觉按照法律规范自己的言行,自觉抵制违法行为,自觉维护法治权威。
严守党规与遵守国法的关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这其中的含义非常深刻。一般来说,国家法律法规是对全体公民的普遍要求,党内法规制度是对全体党员的普遍要求。我们党是“两个先锋队”,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理应要求更高、标准更严。作为公民,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这是底线要求;作为党员,必须遵守党内法规制度,这是更高要求。党章明确规定,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党章还规定,党员必须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作贡献;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等等。这些都是对党员的更高要求。作为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章这个党内根本大法,严格执行党内各项法规制度,严守党的纪律,忠实履行党员义务,以自己的模范行为,为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作出表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依法治理与以德治理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治理国家、治理社会必须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从目前基层治理情况看,既有法治建设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也有道德缺失的问题。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基层党组织必须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一方面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依法办事不动摇不含糊,越是问题复杂、矛盾突出,越要严格依法办事;一方面要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群众的教育引导,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德化人。要引导广大党员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要大力开展道德教育,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把一些基层群众的道德规范、约定俗成提炼为规章制度和规范性约束,提高全社会人文素养和道德品质,为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打牢法治和思想道德基础。